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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为躲避债务不做继承公证怎么办

经济纠纷 2024-08-30 09:11 标签: 继承人

如果某个继承人不愿意或者没能力主动参与继承公证,遇到这种状况应该怎么办呢.首先,要是继承这件事确实已经开始,那别的继承人就可以去法院告状,求法官给个公平的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如果被告因为种种原因没法参加庭审,法院有权按照规定进行缺席审判,不用等被告出现。

再者,如果被继承人在世的时候留下了公证遗嘱,但继承人却故意拖延或者设置障碍不让公证,如果这种行为严重的话,那这个人可能就会失去继承遗产的资格。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继承公证其实就是公证处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继承人的申请,来确认继承人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明确继承人应得的继承权益的一种重要活动。

但是,要想完成这样的公证程序,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必须年满法定年龄,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想法,而且还得准时参加遗产情况的说明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没按时出现在法庭上或者不能亲自签字,都会影响整个公证流程,导致继承公证无法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张睿喆律师

张睿喆律师

江苏优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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