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约定不给抚养费不能作为拒绝探视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这表明探视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不应因抚养费的支付情况而受到影响。
同时,民法典也明确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即使协议约定不给抚养费,也不能剥夺另一方探视子女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05-29 17:33
2025-05-29 17:05
2025-05-29 16:49
1. 双方均在外地且无法到场
委托律师代理:可委托居住地律师代为办理诉讼手续,但部分程序仍需本人配合(如签署文件);
跨省调解:通过线上调解平台(如“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尝试协商离婚,达成协议后仍需线下补办手续。
2. 涉外离婚
若一方或双方为外籍人士,需根据涉外婚姻相关规定办理,通常需通过诉讼途径,但可尝试线上提交部分材料。
2025-05-29 16:17
出轨证据没有明确的“有效期”,但其证明力会随时间推移而减弱,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与离婚时间关联紧密(如离婚前1-2年内发生);
证据形式合法且完整;
能够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如“与他人同居”)。
2025-05-29 16:09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离婚补偿费用若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不可拒绝支付。若一方未履行支付义务,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要求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