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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成为敲诈勒索罪主体吗

刑事辩护 2024-09-03 09:22 标签: 敲诈勒索罪

单位不能成为敲诈勒索罪的主体。

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而单位作为一个集体,并不具备自然人的属性和特征,因此不能成为敲诈勒索罪的主体。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单位不能成为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但单位的员工或成员有可能以个人身份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从而构成犯罪。在这种情况下,犯罪责任将由实施犯罪行为的个人承担,而不是由单位承担。

此外,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单位。这意味着,如果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单位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作为受害者存在,并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寻求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李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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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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