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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子女代签有效吗

征地拆迁 2024-09-09 08:55 标签: 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子女代签的协议,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是无效的。征地拆迁的补偿是针对房屋所有权的,即房主,且协议也需要与房主签订。如果子女想要代签这个协议,必须得到房主的明确授权,且授权范围也仅限于在房主把补偿谈好之后由子女代签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如果子女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代签了征地拆迁协议,这个协议对房主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除非房主在事后对这个协议进行追认,否则这个协议将不会被法律所认可。

因此,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子女想要代签协议,一定要确保有明确的授权委托书,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蔡飞律师

蔡飞律师

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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