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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 2024-09-12 08:52 标签: 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并不一定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当事人的责任。这表明,虽然逃逸行为本身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但责任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

具体来说,如果交通肇事逃逸后,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过错,比如违反交通规则、驾驶不当等,那么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当然,如果逃逸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或者对方当事人确实没有过错,那么逃逸当事人就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此外,交通肇事逃逸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交通肇事逃逸不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陈磊律师

陈磊律师

安徽益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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