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车祸轻伤赔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09-12 09:09 标签: 车祸 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事宜时,如果各自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且他们都一致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和进行调解,那么他们应当在接收到由交通事故认证机构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报告,或者是上一级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原来判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复核决定之后的第10日,向相关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

在此基础之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展开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工作。

然而,若是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停努力,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是在调解书生效以后却未予执行的情况之下,当事人便可选择直接递交至人民法院以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当事人亦可选择不通过前述调解程序,而直接上诉至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龚环律师

龚环律师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劳动工伤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公司法务 经济纠纷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