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是否能够要回取决于买房人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如果买房人受让该房屋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即购房者不知道卖房人是无处分权人,买房者购买房屋时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且依照法律规定已经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如上述三项条件同时具备,则买房人构成善意取得。
2、如果买房人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从无处分权人手中购买了房屋并登记过户,买房人属于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如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如果购房者属于善意第三人时,是无权要回房屋的。
3、买房人不属于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如果受让人不属于上述善意第三人,可主张丈夫与买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权要求购房者返还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6-04-30 19:27
只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该按份共有协议就有效:
协议双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意愿的情形;
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哪怕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哪怕双方实际出资比例和约定的份额不对等,只要满足上述条件,都不影响协议本身的效力,一方后续可以依据协议主张自己对应的房产份额。
2026-04-29 16:22
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相关内容,违约金按照买房人已付总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标准计算,通用参考公式为:违约金 = 已支付总房款 × 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 × 延期交房天数
2026-04-08 09:45
如果您停止还贷是因为开发商出现了根本性违约,例如: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正常居住使用。
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开发商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026-03-20 16:39
若配偶虽未签字,但全程参与协商且明确同意出售,买方可通过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明其知情并认可交易,降低合同无效风险。
若买方明知房屋为夫妻共有,但未要求另一方签字,买方可能因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无法主张善意第三人身份。
2026-03-16 14:29
房产纠纷申请仲裁需遵循「确认仲裁协议→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参与审理→执行裁决」五大核心步骤,仲裁协议是启动程序的前提,裁决结果具有终局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