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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变卖触犯法律吗

婚姻家庭 2024-09-20 09:49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决定是否将其进行变卖。

然而,这种变卖行为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才会被认定为有效,那就是除非有证据显示第三人和夫妻中的某一方存在恶意串通来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否则此次变卖都会被视为有效。

如此规定,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善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交易秩序。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第三方确属善意购买,并且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同时也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此次交易就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夫妻中的另一方无权以事先并不知情或者未表示同意等理由,否认该次变卖行动的有效性或法律效力,对抗善意第三方的请求和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王同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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