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征得夫妻另一方许可的前提之下,任何一方均无权将共有的财产擅自转让至其子女名下,情形严重者,受损配偶可依据现行法规,通过法律程序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首要步骤就是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财产转让的合同书、资金流动记录等等。而在法律实施层面上,此类秘密处置共有财产的行为常常被判定为失效的。此时受害方可以向当地法庭提出申诉,证明该项转移行为无效,并请求归还原本属于他们的财产份额。
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赠与小三。
拆迁安置补偿款的归属判定并非一概而论,而是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
稿酬算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可以对婚前个人财产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共同所有,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或者盖章后,财产约定协议应当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前个人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不再属于个人财产。
个人股权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但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或变价款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补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的回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回迁房是在婚后基于原夫妻共同拥有的土地或房产等进行安置而获得的,且没有特别约定该回迁房只归一方所有,那么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回迁房的取得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共同劳动等密切相关。
先买房再领证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购房的时间点、购房方式以及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如果房产是在婚前独立购买并取得房产证,那么它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领证后购买的房子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特殊情形下可认定为个人财产。需结合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书面约定等具体因素综合判定。 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共同出资购买 无论房产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只要使用婚后收入(如工资、投资收益等)购房,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示例:双方婚后用工资支付首付并共同还贷,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仍为共同财产。 一方出资但无特别约定 婚后一方用个人收入购房,若未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归属,仍可能被推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有。 二、可认定为个人财产的特殊情形 父母出资并明确赠与一方 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通过书面协议(如赠与合同)明确表示仅赠与子女个人的,房屋归受赠方所有。 示例:男方父母出资购房,合同中注明“仅赠与男方”,则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 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归属 双方可通过婚前/婚内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属(需书面形式)。 示例:协议约定“婚后购房归女方单独所有”,则房产为女方个人财产。 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购房 若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且能证明购房资金与婚后收入无关(如提供银行流水、财产分割协议等),可主张为个人财产。 风险提示:若资金混同(如与婚后收入混合使用),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父母部分出资并约定按份共有 双方父母按出资比例购房,且明确约定按份共有的,房屋按出资比例分配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