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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给夫妻一方吗

婚姻家庭 2024-09-23 09:34 标签: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公证给夫妻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一旦进行了公证,该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这表明,夫妻之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的约定来改变财产的归属,包括将共同财产公证给一方。

因此,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愿意通过公证的方式将共同财产转移给其中一方,这是完全可以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公证行为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管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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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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