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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独立应诉吗

法律顾问 2024-09-25 09:38 标签: 分公司 应诉

分公司不能独立应诉。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这意味着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法律诉讼。当分公司涉及法律纠纷时,通常是由总公司作为法人代表来参与诉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在应诉方面,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性,而是需要依赖总公司来进行法律诉讼和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点与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是一致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章成方律师

章成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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