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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跟修理厂定损不一致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10-10 09:36 标签: 定损

若是保险公司估价与实际维修费用之间的差额颇为巨大,那么此部分金额则需要由车主自行承担。

通常来讲,保险公司的估损原则是优先考虑修复问题,也就是说在损失部件可以被修复并仍然保持正常使用性能的前提下,应首先考虑对此类部件进行修复处理。

而若损失部件已经无法通过修复手段恢复原状,则需考虑替换受损部件。

基于此情况,建议车主在检修或维修过程之前,提前与保险公司派驻的估损人员展开详尽协商,从而精确确定维修方案,以确保能够获得合理的理赔金额。

如果车主对于估损金额持有异议,可尝试与估损人员进行沟通协商,亦或聘请具备资质认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判断。

在完成车辆的维修作业之际,强烈建议车主选择具有良好口碑、正规守信的修葺厂进行设施修改,切勿因小失大,选择无良商家,进而导致车体的二度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陈怡律师

陈怡律师

广东敏鹏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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