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取保候审应当由谁申请

刑事辩护 2024-10-15 09:29 标签: 取保候审

在遭受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律代表、亲朋好友或是律师等都有权力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如今的拘留环境并设置取而代之的候审活动。
这种以候审代替直接拘留的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其目的在于确保刑事审判程序的妥善进行,同时也是为了维护被拘留者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田家森律师

田家森律师

安徽铭心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建筑工程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