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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过后多长时间可以办理

法律顾问 2024-10-23 08:56 标签: 离婚冷静期

在规定的期限期满之日起计算,共计三十日之内,双方应依约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依法办理离婚证书申领事项;待双方成功取得离婚证之后,其婚姻关系将被正式宣布解除。

在此期限内,如若双方均未提出离婚申请撤销并进入到下一个为期三十天的预备期时,双方仍需亲自赶往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离婚证书。

倘若在这关键性的三十天内,双方任意一方未能按时出席,亦或未能亲自领取离婚证书,则此举将被视为已撤销离婚登记申请,从而无法实现协议离婚之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王晶晶律师

王晶晶律师

新疆白水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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