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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权强制征地吗

征地拆迁 2024-12-04 11:38 标签: 征收拆迁 土地征收

政府有权强制征地,但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并给予补偿。这意味着,在符合公共利益需求的前提下,政府确实拥有强制征地的权力。

然而,这种权力并非无限制。政府在实施征地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发布征地公告、进行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协商等。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政府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时,也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如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批准、已经实施征地行为、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已经得到安置补偿等。

因此,虽然政府有权强制征地,但必须确保所有程序都符合法律要求,以保障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政府未能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征地,其行政行为将被视为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其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二)市、县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已经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实施征地行为; (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已经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刘登凤律师

刘登凤律师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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