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成为事实婚姻要满足什么条件
成为事实婚姻关系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在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在《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以夫妻的名义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二、事实婚姻必须起诉离婚吗
因为我国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才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现在所谓的事实婚姻其实是非法同居。如果事实婚姻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只要解除男女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即可。
人民法院在审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除向双方当事人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视其违法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民事制裁外,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处理,一律以判决的方式予以解除。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一并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制度,妥善进行分割。
但如果只是单纯同居关系,没有涉及财产、非婚生子女的,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2026-01-20 09:08
婚后共同全款购房
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子女抚养、女方权益、无过错方保护等因素,未必均分。
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计算公式:补偿款=共同还贷本金×(房屋现值÷总购房成本))。
2026-01-20 09:02
协商一致为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变更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公安机关办理改名时,通常要求父母共同到场申请,或提供经公证的协商一致书面材料。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另一方无法联系(如下落不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允许一方申请变更子女姓名,但需书面承诺:若未来另一方对改名提出异议且协商不成,公安机关有权恢复原姓名。
抚养费与改名无直接关联
即使一方未支付抚养费,仍不影响其作为父母对子女姓名的决定权。未支付抚养费的问题需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解决,但不能因此单方变更子女姓名。
违规操作的后果
若通过隐瞒离婚事实单方改名,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原姓名。公安机关在核实情况后应予以恢复。
2026-01-20 09:01
一、赔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单纯的出轨行为若未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程度,主张赔偿可能较难获得支持。
2026-01-20 08:47
即使不存在出轨等过错行为,您仍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流程如下:
一、协议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
协商一致
双方需就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申请离婚登记
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领取《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2026-01-19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