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购合同后,认购金(即定金)是否能退还,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
首先,如果因购房者个人原因未能如期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已经支付的定金通常不会退还。这是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这种情况下,定金将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不予退还。
然而,如果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不可归责于双方,那么出卖人(即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即购房者)。这也是根据同一法律解释的规定。
此外,如果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收取定金的一方出现合同违约,那么定金也是可以退还的。具体来说:
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协商一致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所述,认购金(定金)的退还取决于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原因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退还条件。如果您处于类似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2026-03-20 16:39
若配偶虽未签字,但全程参与协商且明确同意出售,买方可通过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明其知情并认可交易,降低合同无效风险。
若买方明知房屋为夫妻共有,但未要求另一方签字,买方可能因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无法主张善意第三人身份。
2026-03-16 14:29
房产纠纷申请仲裁需遵循「确认仲裁协议→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参与审理→执行裁决」五大核心步骤,仲裁协议是启动程序的前提,裁决结果具有终局法律效力。
2026-03-12 16:42
2026-02-28 10:03
若继承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户籍未迁出的子女),且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可依法办理继承手续并申请翻建;
若继承人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户籍已迁出的子女),虽可继承房屋所有权,但因丧失成员身份,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只能维持现状直至房屋自然损毁。
2026-02-27 09:00
地方政策与法规
不同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可能涉及建筑面积、用途(如商业或住宅性质)、市场评估价等。例如,某些地区可能按建筑面积置换回迁房,但比例需结合政策调整,并非统一为1:3。
房屋性质与评估
若公寓为商业性质,补偿通常参照市场评估价或经营损失计算(如停产停业补偿);
若为住宅性质,可能按住宅标准补偿,但不会直接按住宅的三倍标准赔偿。
补偿方式的选择
货币补偿:根据房屋评估价直接给予现金补偿;
产权调换:按协商比例置换新房面积(如1:1.2或1:1.5),差价多退少补;
混合补偿:部分货币补偿+部分产权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