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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购合同的认购金能退吗

房产纠纷 2024-12-10 10:08

签了认购合同后,认购金(即定金)是否能退还,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

首先,如果因购房者个人原因未能如期签订商品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已经支付的定金通常不会退还。这是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这种情况下,定金将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不予退还。

然而,如果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不可归责于双方,那么出卖人(即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即购房者)。这也是根据同一法律解释的规定。

此外,如果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收取定金的一方出现合同违约,那么定金也是可以退还的。具体来说:

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协商一致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所述,认购金(定金)的退还取决于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原因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退还条件。如果您处于类似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邹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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