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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能走交强险吗

交通事故 2024-12-23 11:52 标签: 无证驾驶 交强险

无证驾驶不能走交强险赔付车辆损失,但保险公司需对受害者人身损害作出赔偿。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这表明,无证驾驶导致的人身损害,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然而,对于财产损失,即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此条款并未特别指出无证驾驶情况下保险公司需对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结合实践,该损失应由肇事者个人来赔付。

综上所述,无证驾驶不能走交强险赔付车辆损失,但保险公司需对受害者人身损害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张万标律师

张万标律师

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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