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关于拆迁怎么补偿

征地拆迁 2024-12-26 13:38 标签: 拆迁 补偿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给予相应货币的一种补偿方式。评估机构会依据不同的法定依据,如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或重置价,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

市场评估价: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由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原则、程序和方法,综合考虑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后估算得出。

商品房交易均价: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的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指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二、房屋产权调换

房屋产权调换,即以相同面积或更大面积的新房置换被拆迁房屋。这种方式可以根据评估方法的不同,分为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此外,产权置换还可以分为异地安置和回迁安置两种形式。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而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回迁安置则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

三、其他补偿方式

除了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外,还可能存在结合型补偿方式,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房价和地价虚高,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难以解决的问题。

四、补偿标准与影响因素

补偿标准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同时,还会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以及政府的相关政策。因此,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王贤超律师

王贤超律师

四川中奥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经济纠纷 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