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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行为能构成遗弃罪

婚姻家庭 2024-12-26 14:50 标签: 遗弃罪 构成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素:

实施主体:必须是对于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并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这包括夫妻间的相互扶养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等。

主观心理:表现为故意为之,即明知自己有扶养义务而拒绝履行。这种故意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但必须是明知且有意为之。

客观行为:表现为拒绝扶养的行为,包括不提供生活费用、不照顾日常生活、不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等。这些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如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多次遗弃、手段残忍等。

犯罪客体:主要是被害者在家庭成员中享有的平等权利,特别是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无法独立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平等生活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一规定明确了遗弃罪的刑事责任,强调了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

因此,要构成遗弃罪,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素,并且情节恶劣到足以构成犯罪的程度。如果行为人只是短暂地忽视了被扶养人的需求,或者虽然提供了扶养但未能达到最佳标准,这通常不会被视为遗弃罪,除非情节特别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岳海艳律师

岳海艳律师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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