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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等级鉴定时间

交通事故 2025-01-07 14:21

车祸伤残等级鉴定的适宜时间通常为伤后3个月至6个月,但具体时间需根据受伤者的恢复情况来确定。

治疗终结后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2条明确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肢体鉴定一般是交通事故发生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6个月后去做,这是基于一般医学经验和恢复周期的考量。

鉴定时间的影响:

提前鉴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鉴定则可能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

鉴定时间不对可能导致鉴定结论被推翻或不被法院采信。

鉴定申请与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求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如有异议,可在收到评定书后15日内申请重新评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谭坤

谭坤

贵州泽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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