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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有时间限制么

征地拆迁 2025-02-18 17:23 标签: 土地征收 时间限制

土地征收确实存在时间限制

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土地征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征收公告、听取被征收人意见、评估补偿等步骤。征收决定一旦作出,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收工作。

其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进一步明确,征收土地的各项程序应当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这意味着从公告发布到最终征收完成,整个流程应当在60日内结束。

此外,如果在征收过程中出现争议,被征收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综上所述,土地征收的时间限制主要体现在征收程序的完成期限和争议解决的诉讼时效上。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确保所有程序都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并提醒当事人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高淑薇律师

高淑薇律师

北京循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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