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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司公款100万以上判什罪

刑事辩护 2025-03-06 17:35 标签: 挪用公司公款 100万

挪用公司公款100万元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和第272条的规定,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适用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挪用资金1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则适用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同一司法解释,侵占1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具体适用哪一罪名,需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资金用途及是否归还等因素综合判断。若行为人意图永久占有资金,通常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若为暂时使用且有归还意图,则可能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无论适用何种罪名,挪用100万元以上均属“数额巨大”,将面临严厉刑罚。建议行为人主动归还资金并自首,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孔国伟律师

孔国伟律师

广东聚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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