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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买房了定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合同纠纷 2025-03-14 10:36 标签: 买房 定金

购房定金在以下情况可退:(1)双方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动导致交易无法完成;(3)卖方违约(如无证销售);(4)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若购房者单方违约(如单纯“不想买”),定金一般不予退还。

一、定金退还的核心逻辑

根据《民法典》第587条,定金的退还遵循“违约方担责”原则: 

购房者违约(如无理由反悔):卖方有权没收定金;

卖方违约(如隐瞒房屋瑕疵、无证销售):需双倍返还定金;

双方无过错(如政策突变、自然灾害):定金全额退还。

二、具体可退定金的4类情形

1. 协商解除合同(最稳妥方式)

即使购房者违约,仍可通过与开发商协商退回部分或全部定金。例如:开发商急于回笼资金,可能同意退还50%定金以快速解约。

2. 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动

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导致房屋损毁,购房者无需担责;

政策变动:如突发的限购政策使买方丧失购房资格(需提供官方文件证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90条。法规2

3. 卖方存在过错或违约

无证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收取定金(属违法行为);

虚假宣传:隐瞒房屋抵押、产权纠纷等重大瑕疵;

擅自变更条件:如交房时私自修改户型、面积。

案例:若开发商在认购书中写明“价格以正式合同为准”,后续单方涨价导致合同未签,购房者可要求退还定金。

4. 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

认购书与正式合同存在重大分歧且无法协商时,定金可退,例如:

补充协议中新增“捆绑销售车位”条款;

正式合同中出现认购时未告知的“霸王条款”(如高额违约金)。
注意:需证明分歧属于“非买方主观原因”且“影响合同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谭律师

谭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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