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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婚后给属于婚前财产

婚姻家庭 2025-03-19 15:03 标签: 彩礼 婚前财产

婚后给付的彩礼原则上不属于婚前财产,但存在两种例外情形:(1) 能证明系婚前约定的延期给付;(2) 有书面协议明确为个人财产。若无特殊约定,婚后收取的彩礼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附条件赠与财产。 

1.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界定标准

时间节点:以结婚登记日为分界(《民法典》第1049条)

例外情形

婚前已实际占有(如银行转账在婚前完成)

婚前达成书面财产协议(《民法典》第1065条)

2. 婚后收彩礼的法律定性情形分类法律性质举证要点情形一:婚前已约定婚后支付仍属婚前财产需提供订婚协议、证人证言等证明婚前合意

情形二:婚后新增给付 | 可能被认定为:

 - 夫妻共同财产(若用婚后收入支付)

 - 附条件赠与(需证明系以结婚为目的) | 提供银行流水、给付凭证、当地婚俗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赵庆隽律师

赵庆隽律师

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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