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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需要许可吗

刑事辩护 2025-03-25 17:05 标签: 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会见 需要许可

在刑事诉讼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一般不需要经过特别许可,但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是否需要许可?

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已经从侦查阶段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此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原则上不需要经过特别许可,只需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特殊情况:

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上述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时,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但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已移送到检察机关,律师会见不再受此限制。

其他特殊情况

如果案件涉及特殊保密要求或重大敏感事项,看守所可能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律师会见进行合理安排,但这种情形较为少见。

二、律师会见的具体流程

准备材料
律师需携带以下材料:

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证明;

嫌疑人或其近亲属签署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提出会见申请

律师向看守所提出会见请求,看守所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会见过程

律师会见时,不得传递违禁物品或从事与案件无关的行为。

看守所一般不会监听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会见内容,但可能派员在场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张莉律师

张莉律师

衡水市桃城区公正苑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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