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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办理要去哪里办

婚姻家庭 2025-04-09 17:22 标签: 离婚 办理 哪里

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主要取决于离婚的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是具体的办理地点及流程:

一、协议离婚1. 办理地点

内地居民: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是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例如,如果男方常住户口在北京市东城区,女方常住户口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那么双方可以选择到北京市东城区的民政局或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 所需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应包括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近期免冠照片(具体尺寸和要求根据当地民政局的规定而定)。

3. 办理流程

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选定的婚姻登记机关。

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给工作人员。

等待“冷静期”(通常为30天),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书。

二、诉讼离婚1. 办理地点

一般情况: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情况: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所需材料

民事起诉状(需详细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据。

与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涉及子女抚养权,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抚养情况等;涉及财产分割,需提供财产清单、产权证明等)。

3. 办理流程

准备起诉材料,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时间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则制作调解书结案;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时,双方需出庭陈述意见、举证质证等。

法院根据庭审情况作出判决。若判决准予离婚,则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

三、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达成一致,且需经过“冷静期”。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程序较为复杂,可能需要较长时间。

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或法院,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在整个离婚过程中,建议保持冷静、理性沟通,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张伟强律师

张伟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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