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
合同书形式的合同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盖章、签字或按指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仅加盖销售章并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但需满足以下条件:盖章行为代表公司真实意思:销售章需经公司授权使用,或事后被公司追认(例如公司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不违反其他生效条件:合同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销售章效力的特殊风险
授权范围不明确:若销售章仅限内部使用(如签订对账单、发货单),未明确授权签订合同,对方可能主张“盖章无代表权”,导致合同效力争议。
举证责任在主张方:若公司事后否认销售章的效力,需由合同相对方证明销售章的使用已获公司授权(例如提供授权文件、交易习惯或履行事实)。
实际履行可补正形式瑕疵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如支付货款、交付货物),对方接受的,即使合同仅盖销售章,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实务建议优先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合同专用章代表公司对外意思表示,效力争议较小。若使用销售章,应在合同中明确其授权范围(例如注明“本销售章仅限签订某类合同”)。
签字+盖章双重确认
合同中最好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避免因印章权限问题引发纠纷。
保留履行证据
若合同仅盖销售章,需保存双方实际履行的证据(如付款凭证、交货记录、沟通记录),以证明公司对合同效力的认可。
参考案例在“王某某、俞某某诉联富公司购房合同纠纷案”中,被告以合同加盖“销售部章”为由主张无效,但法院认为公司已接受购房款并交付房屋,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因此认定合同有效,判决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关键点: 实际履行可弥补盖章形式瑕疵,销售章效力可能被法院认可。总结:合同仅盖销售章不必然无效,但需结合盖章授权、实际履行情况综合判断。为避免风险,建议优先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完善签字手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6-01-14 15:50
劳动债务(如欠薪)→ 劳动仲裁;民事债务(如借款)→ 民事诉讼。
关键区别在于债务是否基于劳动关系产生。若有疑问,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咨询债务性质,再选择正确的维权途径。
2026-01-10 15:45
被胁迫签署的欠条可通过报警、固定证据及诉讼撤销。关键点在于及时留存胁迫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法律程序。建议全程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维权步骤合法有效。
2026-01-04 10:54
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具体需根据是否善意、标的物状态及过错程度确定返还范围和方式。若涉及复杂情形(如第三人欺诈或恶意转移财产),可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主张权利。
2025-12-29 16:35
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协商、行使撤销权或主张违约责任等方式处理该问题。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
2025-12-26 15:26
根据《民法典》第564条,若法律或合同未特别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例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对方根本违约等情形)。逾期未主张的,解除权消灭,该期限属于不可中止、中断的除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