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司法机关不会主动通知家属,但家属可通过特定途径获知判决结果,或在执行阶段收到相关通知。
判决书送达范围
法院应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公诉机关及辩护人,未强制要求通知家属。
例外情形:若被告人为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法院需通知其法定代理人。
家属主动查询
家属可联系被告人委托的辩护律师获取判决结果;
凭亲属关系证明向法院申请查询案件进度。
执行通知:法院应在判决生效后,将执行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如监狱)及被告人;
家属知情权:
执行机关(如监狱)需在收监后5日内通知家属,告知羁押地点;
若涉及死刑、重大疾病或死亡等情形,执行机关须及时通知家属。
委托辩护人:建议被告人委托律师,由律师向家属转达判决结果;
联系法院:家属持身份证、户口本等亲属关系证明,向审理法院申请查阅判决书;
看守所或监狱查询:若已知被告人被羁押,可联系羁押场所核实情况。
提示:为避免信息滞后,家属应主动与司法机关保持沟通,必要时寻求律师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2025-06-05 17:38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惩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该行为,则从重处罚。构成该罪需满足在诉讼活动中帮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等核心要件。
2025-06-05 17:36
敲诈勒索罪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需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手段、财物数额及情节严重程度。构成该罪需满足非法占有目的、威胁手段、被害人被迫交付财物等核心要件。
法律依据与认定要点
一、构成要件
主观要件
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威胁手段会导致被害人恐惧,仍追求非法占有财物的结果。
非法占有目的:若索取财物基于合法权利(如讨债),则不构成本罪。
客观要件
威胁手段:包括暴力威胁(如伤害人身)、非暴力威胁(如揭发隐私、损害名誉)等,足以使被害人产生心理强制。
财物交付:被害人因恐惧被迫交付财物,财物获取可为当场或限期。
客体要件
侵犯双重客体:公私财产所有权及他人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如隐私权)。
2025-06-05 17:35
串供行为若构成包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一般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事前与犯罪分子通谋,则以共同犯罪论处。
法律依据与处罚解析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主观要件: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且具有故意包庇的意图。
客观行为:通过串供(统一虚假口径)向司法机关提供不实证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
2025-06-05 17:33
盲人犯罪的量刑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为依据,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但须结合犯罪性质、情节、控制能力及悔罪表现等综合判定,并非必然从宽。
量刑规则详解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可以”表明法官具有自由裁量权,非强制性从宽。
盲人指完全丧失视力或仅存微弱光感(需经司法鉴定确认)。
2025-06-05 17:32
贩卖个人信息是否可立案取决于信息的类别及数量:
敏感信息(50条以上):行踪轨迹、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等;
重要信息(500条以上):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
普通信息(5000条以上):除上述两类外的其他公民个人信息。
此外,若明知他人利用信息实施犯罪仍提供,或信息被用于犯罪,无需数量门槛可直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