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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赠与的撤销法定期限是多久

其他 2025-08-16 10:53 标签: 债权赠与 撤销法定期限

债权赠与的撤销法定期限通常为一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若涉及债权人撤销债务人恶意赠与行为,最长保护期为五年(自赠与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具体规则需区分不同主体(赠与人、债权人)及情形。

具体规则一、赠与人的撤销权(基于《民法典》第663条)

行使条件

赠与人可撤销债权赠与的情形包括: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行使期限

1年:自赠与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期间固定,不因任何事由中止、中断或延长)。

例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得任意撤销。

二、债权人的撤销权(基于《民法典》第538-542条)

行使条件

若债务人(赠与人)通过无偿赠与债权的方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行为。

行使期限

1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5年:自债务人赠与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最长保护期,超期则撤销权消灭)。

注意:上述期限为除斥期间,不可中止、中断或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果】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覃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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