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非法提供情报罪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25-09-25 16:07 标签: 非法 提供 情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非法提供情报行为构成犯罪的,正式罪名为"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其刑事责任的追究具体如下:

一、量刑标准

基本犯罪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构成要件要点

行为对象须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

提供的内容须属于"国家秘密或情报"(需经国家保密机关鉴定确认);

行为人主观上须存在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司法适用规则

刑罚幅度会根据情报的密级(绝密、机密、秘密)、数量、对国家安全的危害程度等综合判定;

若同时涉及其他犯罪行为(如间谍活动),将依法数罪并罚

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情节的,可在量刑时酌情减轻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通常包含以下情形: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向敌对势力提供情报、利用特殊职务便利获取机密等。具体个案量刑应由司法机关根据证据材料综合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唐娟律师

唐娟律师

广东运持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