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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车被拖至交警队费用谁出

交通事故 2025-11-07 11:38 标签: 事故后 车被拖至交警队 费用谁出


一、分情况处理规则

执法调查阶段的拖车费用

费用承担方:交警部门(无需车主支付)

适用范围:因交通事故调查、取证、鉴定等执法需要拖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

车主延误领车的额外费用

费用类型:车辆保管费、超期停车费

承担规则:交警通知领车后,若车主未及时领取车辆(通常限3-5日),超出时限的保管费由车主自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

非事故原因的拖车费用

示例情形:车辆故障、违停等非事故场景下的拖车

费用承担:由车主自行支付,但可联系保险公司确认是否属于车损险、拖车服务等保险赔付范围。

二、操作建议

确认拖车性质

要求交警书面说明拖车原因及依据,若为执法调查阶段拖车,可主张免除拖车费用。

及时处理后续事宜

收到交警领车通知后,立即领取车辆,避免产生额外保管费用(多数地区标准为20-50元/天)。

保险理赔申请

若车辆投保商业车损险,可向保险公司提交拖车费用发票、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申请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承担。

庄彬律师

庄彬律师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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