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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离婚时逃避应该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2025-12-22 13:59 标签: 一方 离婚 逃避
一、启动诉讼程序

起诉离婚

即使对方逃避,您仍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尝试联系对方。若均无法送达,法院可采用公告送达(法院官网、公告栏等公示),公告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缺席审理与判决

对方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审理并判决。但离婚案件因涉及身份关系,法院会严格审查感情破裂证据。若第一次起诉对方未到庭且证据不足,可能暂不判离;待6个月后二次起诉,法院通常会更倾向认定感情破裂。

二、财产权益保护

申请财产保全

若怀疑对方转移财产(如房产、存款等),可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财产,防止其恶意处置共同财产。需提供初步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地址等)。

调查隐匿财产

通过法院调查令查询对方隐匿的房产、车辆、银行流水等信息。例如,发现对方隐藏的房产后,可主张少分或不分该财产。

若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可在3年内重新起诉分割。

三、子女抚养权处理

明确抚养诉求

准备抚养能力证明(如收入、住房、教育条件等),说明为何由您抚养更利于子女成长。即使对方不到庭,法院仍会根据现有证据作出抚养权判决。

抚养费执行保障

判决后若对方拒付抚养费,可申请强制执行其工资、银行存款等财产。

四、应对策略建议

证据收集:保存对方逃避的证据(如拒接电话记录、搬离住所证明等),明确感情破裂事实。

律师协助:复杂财产分割或涉外送达等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提高处理效率。

心理准备:首次起诉可能因程序问题暂不判离,需规划二次诉讼的时间与证据补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张衡律师

张衡律师

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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