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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合同因欺诈而自始无效情况

合同纠纷 2026-01-28 11:20
如何认定合同因欺诈而自始无效的两种情况?一、核心结论

合同因欺诈而“自始无效”有两种情形:

合同被撤销后的自始无效:一般欺诈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

直接自始无效:若欺诈行为损害国家利益或构成恶意串通,合同直接无效,无需撤销。

二、具体认定标准(一)可撤销合同的自始无效(需主动撤销)

构成要件

欺诈行为:欺诈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如虚构资质)或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产品缺陷);

主观故意:欺诈方明知行为会导致对方误解仍实施;

因果关系:受欺诈方因欺诈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此签订合同。

未损害国家利益:仅损害私人利益,不影响公共权益或国家利益。

法律后果

受欺诈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需在知道或应知欺诈事由后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权利消灭。

(二)直接自始无效(无需撤销)

构成要件

损害国家利益:欺诈行为涉及国家财政、税收、公共资源等公共利益(如虚假招标骗取国家补助);

恶意串通:双方合谋以虚假意思表示掩盖非法目的(如虚构交易骗取银行贷款,损害金融秩序)。

法律后果

合同自始无效,无需申请撤销;

无效后果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且欺诈方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三、法律依据与实务要点

实务注意事项

举证责任:受欺诈方需证明欺诈行为、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如聊天记录、虚假宣传材料);

财产处理:合同无效后,已取得的财产应返还,无法返还的需折价补偿;

竞合情形:若欺诈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如虚构项目骗取巨额资金),合同无效且需刑事追责。

四、关键区分点情形法律性质举证重点法律后果损害私人利益的欺诈可撤销合同欺诈行为与错误意思的因果关系撤销后自始无效,可索赔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直接无效合同证明国家利益受损的事实自始无效,追缴违法所得恶意串通的欺诈直接无效合同双方通谋的故意和虚假行为自始无效,追责民事赔偿

提示:若合同涉及国家利益或恶意串通,建议优先主张合同无效而非撤销,以避免错过撤销权行使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欺诈。

雷小娟律师

雷小娟律师

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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