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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三年男方不肯离,这情况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6-06-04 15:16 标签: 分居 男方 情况
具体实操建议1. 提前准备立案材料

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到男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起诉状(写明双方身份信息、离婚诉求、事实理由)

您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证明夫妻感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三年的证据(常见证据包括: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能证明双方分居的聊天记录/录音等)

2. 明确诉讼中权利义务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组织调解,您可以明确告知法院您已经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调解和好的可能;若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如果第一次起诉法院未判决准予离婚,您也可以在判决生效后满六个月再次起诉,根据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二次起诉判离的概率会更高。

如果您现在和男方接触存在人身安全风险,请先确保您目前处于安全的环境中,必要时可以向当地妇联、居委会寻求帮助后再办理诉讼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守鑫律师

李守鑫律师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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