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财产附带债务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赠与的性质、双方约定分情况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优先按照双方约定确定承担主体如果您与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赠与财产所附债务的承担主体,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无约定时的法定承担规则赠与财产附带债务本质属于财产的权利瑕疵,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的权利瑕疵责任规则: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分三种情形:
普通无偿赠与:原则上由受赠人承担债务
普通无偿赠与中,受赠人无偿取得赠与财产的全部财产权益,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赠与财产本身附带的债务(如赠与房产上未结清的房贷、抵押债务等),由取得财产的受赠人负责偿还。
附义务赠与:赠与人在义务限度内承担责任
如果赠与约定了受赠人需要履行对应义务,那么赠与人需要在受赠人所负义务的范围之内,承担赠与财产债务的清偿责任。
赠与人隐瞒/保证无债务:由赠与人承担最终责任
如果赠与人明知赠与财产有债务,故意不告知受赠人,或者明确向受赠人保证赠与财产无债务,导致受赠人清偿债务后产生损失的,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赔偿全部损失,债务最终由赠与人承担。
三、实操维权建议如果您是受赠人,遇到此类纠纷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接受赠与前务必核实赠与财产的权属和债务负担,尽量以书面形式明确债务承担主体,避免后续纠纷;
若因赠与人故意隐瞒债务导致您损失的,您可以收集债务清偿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赠与人赔偿损失;
如果赠与附义务,而因债务问题导致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在知道撤销事由后1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本次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6-07-24 09:08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6-07-24 08:58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6-07-23 16:24
离婚后出具的欠条很容易被认定为双方对婚姻后续事项的书面约定,只要不存在法定无效、可撤销的情形,法院通常会认可欠条的效力,建议您尽快梳理欠条出具的背景原因,固定对应证据,避免后续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026-07-23 10:31
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比如事后签字确认、微信/口头认可等)所负的债务,无论是否用于家庭生活,都属于共同债务。
2026-07-23 08:35
核心法律依据
针对老赖无偿向父母转让财产的行为,法律明确赋予债权人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如果老赖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给父母,且父母明知该情形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还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同样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转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