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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立案了可以撤案吗

法律顾问 2026-07-29 15:55 标签: 起诉 离婚 撤案
核心结论

起诉离婚立案后,原告在法院宣判前可以申请撤诉,最终是否准许撤诉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同时,特定情况下法院会直接按撤诉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键法律要点说明

申请撤诉的基本要求

必须由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本人(或经原告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必须在人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宣告之前提出,判决生效后无法再申请撤诉;

撤诉不得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

不同结果的法律后果

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离婚诉讼程序终结,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原告可申请退回一半已缴纳的诉讼费;后续原告仍有权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必须按时参加庭审,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直接作出缺席判决,原告需承担对应的不利诉讼后果;

按撤诉处理: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会直接按撤诉处理,法律效果和主动撤诉被准许一致。

实操建议

确定要撤诉的,尽快向承办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在开庭前提出更便于法院处理;

撤诉后如果没有新的事实、理由,需要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建议提前做好安排;

如果是因和对方达成和好协议撤诉,建议保留好相关沟通、协议材料,方便后续若再次起诉时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吴敬林律师

吴敬林律师

北京市恒圣(怀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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