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多个债权人债务的清偿顺序该怎么排

债权债务 2026-08-05 11:45 标签: 债权人 债务清偿 顺序
一、同一债务人对多个债权人负债,普通民事执行场景(公民/其他组织资不抵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清偿顺序如下:

优先扣除执行费用,优先清偿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

剩余财产由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受偿: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各自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分配;

剩余债务继续清偿:清偿后仍有剩余债务的,被执行人需要继续履行,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随时申请法院执行。

若债权人或被执行人对法院制作的分配方案有异议,可在收到方案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二、企业破产场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清偿顺序为:

第一顺位: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二顺位: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第三顺位: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第四顺位: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

针对破产法公布前(2007年6月1日前)债务人所欠的前述职工相关债务,按照上述顺序清偿后仍不足的部分,可以优先于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三、同一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项债务,多个债务的清偿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

首先尊重当事人约定,其次债务人可以自行指定履行顺序:若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项同种类债务,且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优先按当事人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债务人在清偿时自行指定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指定的,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

(2)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

(3)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主债务+利息+费用的清偿顺序: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顺序为:

(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2)利息;

(3)主债务。

四、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场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优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再清偿普通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不受限制;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的清偿抵充顺序】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费用、利息和主债务的抵充顺序】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陈启慧律师

陈启慧律师

南京知识(泰州)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房产纠纷、损害赔偿、遗产继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