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因此。是可以依法追缴的。
一、哪些属可没收财产?
1.违法所得:涉案保险是以犯罪所得购买,没收财产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
这种情况下,没收财产是侦查措施的延续。
即先是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发现了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并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扣押在案,然后在审判时,由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同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对先行侦查措施收集在案的财物作出没收、返还被害人等处理。
2、合法财产:涉案保险是以合法收入购买,没收财产适用刑法第59条。
这种情况下,没收财产是刑罚中的财产刑——以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的方式
因为是与案件无关的财产,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不能先行扣押、冻结。
但如果是判决没收全部个人财产时,有可能可以没收保单权益。
二、财产刑中的没收全部财产
一般来说,没收全部财产所针对的对象,是已经存在的财产性利益,并且还要保留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对象必需的生活费用。
所以,对于人寿、健康、养老之类提供基础保障的保险合同取得的财产性利益,不能没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6-05-26 15:49
如果一审法院已经采信虚假证言作出对您不利的判决,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纠正:
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您需要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为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明确将“一审法院采信虚假证言”列为上诉理由,并提交你方证明证人作伪证的证据,要求二审法院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裁判生效后申请再审:如果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有证据证明对方作伪证、原审裁判认定事实错误”为由申请撤销原审裁判,重新审理。
如果您发现审理案件的法官存在故意包庇对方、枉法裁判的行为,还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
2026-05-22 16:49
如果不属于第八十八条规定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一旦追诉期限届满,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如果嫌疑人属于第八十八条规定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无论逃匿多长时间,到案后都应当正常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因时间经过丧失追诉权。
2026-05-21 16:08
刑事案件中,偷拍录像能否作为证据需要结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三个核心要件判断,并非偷拍取得的录像一律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026-05-20 11:13
一、核心法律依据与定罪定性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就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8万元远超过立案标准,已经满足定罪条件,会被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6-05-12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