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吊销未经清算财产可否继承
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后,公司未经清算的,不能分配公司财产,所以公司财产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领取营业执照后注意事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置于住所醒目位置。
2、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及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换发新照。未经核准变更登记,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3、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记机关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同时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贴年检标记。自2014年3月1日起,工商局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不得在营业执照上粘贴除年检标记以外的任何东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2026-07-25 16:14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07-23 15:52
2026-07-22 16: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026-07-21 17:03
我们通常说的“十倍罚款”需要区分场景判断性质:消费者主动向经营者主张的十倍赔偿(常被俗称为十倍罚款)属于民事责任范畴;行政监管机关对违法经营者作出的十倍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民事责任。
2026-07-21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起诉必须满足“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法定条件,民事赔偿请求需要权利受到损害的一方主动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