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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照吊销,车能否过户

经济纠纷 2021-11-10 09:09 标签: 过户

一、公司执照吊销,车能否过户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公司清算时,拍卖、变卖公司的车辆的,可以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6、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

7、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8、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李启来律师

李启来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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