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同居析产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21-12-14 09:14 标签: 损害赔偿

一、民法典中同居析产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所以解除同居关系析产的,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一方有侵权行为,损害另一方权益的,受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同居关系该怎么解除

为处理好解除同居关系的问题,根据生活中的同居关系的不同,法律对同居分为了以下几种: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遍,不少年轻男女因为生活的种种原因选择婚前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也较为普遍,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婚外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如上文第二种情况。

确定属于以上哪类的同居关系后,将根据以下处理确定解除同居关系: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自行解除。双方无须去法院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并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审理判决的。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诉讼解除。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并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李东生律师

李东生律师

河北京南律师事务所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