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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书作出生效还是送达生效

法律顾问 2021-12-24 08:50 标签: 裁定书

一、裁定书作出生效还是送达生效

裁定书的生效有两种情形:

(1)如果是一审作出的裁定书,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未提出上诉的,裁定书生效;

(2)如果是二审作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民事判决书效力期限

自判决书生效起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原则上都是由当事人申请才开始。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1、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扶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

2、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可以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原申请执行人拒不返还的,可以直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七十五条 二审裁判效力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方慧敏律师

方慧敏律师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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