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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公婆要抚养权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21-12-29 09:31 标签: 抚养权

一、起诉公婆要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女方和公婆就子女抚养权产生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子女抚养权,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立案审理。

可以起诉就更抚养权的情形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起诉离婚女方想要孩子怎么办

按规定,女方不存在以下特殊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比如不哺乳孩子,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其他原因导致子女确实法随母方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女方想要孩子的要从以下因素把握:

1、两人的生育能力

比如,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即可以被优先考虑。

2、两人的经济收入

若是女方的收入高于男方,那么将更满足孩子成长所需的物质条件。

3、两人的文化水平

如果女方的文化水平高于男方,可能会直接影响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

4、两人的工作性质

比如,女方的工作是公务员性质,因为较为稳定,所以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保障孩子的物质生活条件。

5、两人的生活习惯

比如,女方的工作不上夜班,更有时间陪护孩子,具有一定的优势。

6、孩子的生活环境

这个就看男女双方的居住环境,周边的基础设施更全面的,将更有利于孩子。

7、两人的父母意愿

比如,双方离婚后,女方父母愿意在女儿没空的时候照看孩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杨俊律师

杨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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