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当事人无证驾驶保险赔吗

交通事故 2022-01-08 11:37 标签: 无证驾驶

一、当事人无证驾驶保险赔吗

当事人因无证驾驶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范围内赔偿,保险公司在赔偿之后,可以对侵权人进行追偿,要求侵权人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交通事故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应当赔偿财产的损失。

4、其他应当赔偿的费用。

综上所述,当事人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必须在责任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只是保险公司在进行赔偿后,拥有对侵权人的追偿权,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将钱赔偿给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张琴律师

张琴律师

四川开山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建筑工程 刑事辩护 金融证券
咨询律师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