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是不是可以减少赡养义务
残疾人可以减少赡养义务。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属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二、赡养义务法律特征
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
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
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
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026-05-15 14:53
根据主张经济补偿的不同事由,法律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补偿请求:
若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离婚后生活困难,男方有负担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5-15 11:49
婚内出轨生子不必然构成重婚罪,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
只有满足以下任一情形,才会构成重婚罪:
法律上的重婚:有配偶一方再次与第三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重复缔结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
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一方虽未与第三者登记结婚,但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公众也普遍认可二人的夫妻身份,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2026-05-15 08:55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嫁妆的资金来源作出强制性禁止规定,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禁止性要求,经男女双方及家庭协商一致,完全可以用男方给付的彩礼作为嫁妆,该操作本身不存在违法性。
2026-05-15 08:43
您咨询的是给付男方彩礼后离婚能否要求返还的问题,以下为您专业解答:
核心法律结论
按照民间习俗给付的彩礼,无论给付方是女方还是男方,都统一适用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则。离婚时能否要回,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情形,符合条件的你的返还请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2026-05-15 08:37
你咨询的离婚时女方收取男方红包是否需要退还,需要结合红包的性质、具体场景判定,具体法律分析如下:
一、日常普通小额赠与:无需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同时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