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因同居生活开销而欠下的债务要共同偿还吗

婚姻家庭 2022-02-23 09:16 标签: 债务

一、因同居生活开销而欠下的债务要共同偿还吗

男女同居后,因同居生活开销而欠下的债务,参照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一般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但债权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由在双方同居期间为双方生活开销而欠下的。

二、同居关系该怎么解除

(一)为处理好解除同居关系的问题,根据生活中的同居关系的不同,法律对同居分为了以下几种: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遍,不少年轻男女因为生活的种种原因选择婚前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此种情况也较为普遍,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婚外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如上文第二种情况。

(二)确定属于以上哪类的同居关系后,将根据以下处理确定解除同居关系: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自行解除。双方无须去法院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并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审理判决的。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诉讼解除。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并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郭水宽律师

郭水宽律师

河南天盈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房产纠纷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