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遗产是否可以指定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父母遗产可以指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的有效条件
1、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2、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2025-05-08 17:27
时间要求
必须连续分居满2年
分居原因需为“感情不和”,非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
实质要件
完全终止共同生活(包括经济、起居、夫妻义务等)
分居需具有持续性,短期分居后复合的需重新计算期限
2025-05-08 17:18
2025-05-08 17:13
2025-05-08 17:11
老年夫妻一方生病另一方不管,可以起诉离婚,但能否判离需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对方长期不履行扶养义务且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经调解无效后,法院可能准予离婚。
2025-05-08 11:26
撤诉的时间节点
起诉后未开庭前:可直接申请撤诉;
已开庭但未判决:需与法院协商是否允许撤诉,若对方不同意,法院可能不准撤诉。
离婚协议的合法性
协议内容需合法(如不得损害子女利益、不得规避债务),否则民政局可能不予受理。
撤诉后的风险
若撤诉后一方反悔,另一方需重新起诉离婚,且可能因“再次起诉”面临法院对“感情破裂”的更严格审查。
诉讼费退还
撤诉后已缴纳的诉讼费通常不予退还(《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