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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 2022-04-27 10:31 标签: 合同履行地

一、居间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居间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法:

(1)一般情况下,以居间合同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予以确认;

(2)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

(3)当事人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居间合同中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口头居间合同管辖履行地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下,根据约定的履行地确认。但若未约定或约定未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三十三条 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水鹏飞律师

水鹏飞律师

陕西平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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