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这是对于非军人的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性规定。
在法律上对现役军人的给予特殊的保护,既符合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传统,也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规定的适用条件包括:
(1)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军籍(警籍)和军衔(警衔)的军官、士兵和警官、警士,还包括军队和武警的文职干部,不包括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在军事单位服务不具有军籍的职工。
(2)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同现役军人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结婚证的人,与现役军人仅仅存在恋爱、婚约或同居关系的不包括在内。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是指非军人一方向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情况,如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者男女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按一般离婚纠纷处理。
(4)这一规定只适用于非军人一方向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不适用于双方合意的离婚。
大概内容,具备了上述几个条件,也不能认为“非军人要求与军人离婚一定要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不同意离婚的,就决对不能判离婚”。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不是军人或者其配偶的主观愿望。
此外,如果双方均是军人而一方要求离婚,按照一般的离婚纠纷来处理,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并由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026-10-15 09: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男方不按协议履行属于违约行为,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6-10-15 08:48
一、法律对彩礼的基本态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如果是女方以婚姻为名义索要巨额彩礼、并非自愿缔结婚姻的,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如果是双方自愿基础上的赠与性彩礼,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规则判断是否返还。
2026-10-14 09:47
如果对方目前仍在房屋内,您第一时间应当优先保障自身安全:
若对方拒不配合离开,不要与对方发生正面冲突,尽快退到安全位置拨打110报警,要求民警到场处置。
留存好现场证据:通过手机拍摄对方进入房屋的照片、视频,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对方未经允许进入的事实,如果有财物损坏也一并拍照留存。
2026-10-14 0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6-10-14 08:49
首先需要明确,订婚并不是法律规定的结婚必经程序,不产生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您不能强制要求对方和您登记结婚,只能先通过沟通协商明确对方的意愿和拖延的原因。
如果您已经给付了彩礼,对方无合理理由长期拖延不办理结婚登记,您可以主张返还彩礼,法律对此有明确的支持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